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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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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阅读量: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等法律规定从事建(构)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需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有关精神 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109号)相关要求,《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版)》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明确了职业方向,修改了职业功能,提高了报考条件,其中关于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对消防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取证和上岗提出了新的要求。

有关培训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从事消防控制室监控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查、物业管理员保安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管工电工消防评估等岗位人员,社会消防安全岗位从业人员,或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按照《建(构)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培训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理论课程主要设施监控 设施操作、设施维护保养。技能操作主要培训设施监控 设施操作、设施维护保养等内容。

三、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

1、报名条件:男女不限,且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园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近期免冠小二寸(尺寸32*40mm)红底彩色照片8张,电子照片一张;

 3、身份证原件、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及复印件2份;

 4、持消防初级证书或保安员证,应出具四年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无初级证书者,出具6年从事本单位相关专业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

 5、鉴定考试报名以缴费为准。补考的同学收到补考通知后不及时缴费视为放弃补考机会,考试成绩作废,需重新报名考试。安排考试并已经缴费,临时有事无法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考试,鉴定费不予退还。

四、培训费用标准

培训费1380/人   

五、课程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考安排:以消防鉴定中心通知为准。

   国考成绩查询

1、理论考试成绩查询:在国考理论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可查;

2、实操考试成绩查询:

3、具体时间以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网站上公告信息为准;

查询网址:https://xfhyjd.119.gov.cn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考试与鉴定

参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其他事项

1培训期间各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方各项纪律要求,培训方不负责上课期间各位学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2、疫情期间,培训实行线上签到线上培训管理,直播期间不予请假,培训课时未达到或组织鉴定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参加鉴定站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考试。

、报名时间地点电话

1、随时报名,安排课程学习;

2、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31号华亨大厦611

3、报名电话:63545966  63359355 63267986 63261161 51926861

 


 

 

                                                 北京市西城区外施建筑业职工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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