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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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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造师的延续注册与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阅读量:2872

建造师的延续注册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2.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3.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参考2021年1月27日,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

微信图片_20210506121415.png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参考《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微信图片_20210506121420.png 

 

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于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要求: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关于继续教育的方式:

无论是一级建造师还是二级建造师,目前政策没有规定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无论面授课程还是网络远程学习,无论企业内训还是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课程均可。

3.关于继续教育的学习证明:

目前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对于继续教育的学习证明都采取个人承诺制的形式,即“我承诺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的学习要求。”

 

 

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及收费标准

 

进入外施培训官网:www.waishipx.com,点击滚动画面“建造师继续教育”,可查看通知并下载报名回执。我培训中心将为您开通学习课程。


提交材料:姓名、身份证号、本人有效手机号、注册证书电子版、资格证书电子版


收费标准: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1200 / 每人(120学时)

增项专业500 / 每人(60学时)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930 / 每人(120学时)

增项专业465 / 每人(60学时)

报名电话:

张老师:010-63267986 13683604247(同微信)QQ:161173116

徐老师:010-63267986 13718727796(同微信)QQ: 3112117561

孙老师:010-51926861 15712891811(同微信)QQ:2679179324

吴老师:010-63545966 15311386761(同微信)QQ:2141187328

贾老师:010-63261161 18811353085(同微信)QQ:1751112024

 

  

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学习流程

 

一、进入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站

一建步骤1.jpg 

二、输入您一级建造师的相关信息

一建步骤2.jpg 

 

三、进入课程

一建步骤3.jpg 


四、120学时学满后,点击学时证明下载

一建步骤4.jpg 


五、一级建造师学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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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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