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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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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阅读量:432

一、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29号令),提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1.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馆、商场、影剧院、宾馆、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自管房项目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一名;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两名。

2.居住建筑,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自管房项目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一名;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两名。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关于开展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京建教协〔2016〕13号)文件精神,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一批具有法律意识,懂业务、善管理的专业管理队伍,提高本市房屋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北京市西城区外施建筑业职工培训中心持续开展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人员由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颁发《北京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评价合格证书》。

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

法律法规:从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法规体系的现状和实际出发,针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掌握房屋建筑、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

岗位实务:安全概述、地基基础、建筑结构、建筑构件与部件、构筑物、建筑装饰装修与防水、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概述、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空调系统、建筑锅炉与压力容器、建筑电梯设备、建筑供配电与照明系统、建筑智能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放避雷系统等。

(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法律法规、岗位实务

(三)物业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岗位实务

二、培训师资

安全管理一线管理实战专家授课

三、适用人员

企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项目储备管理人员。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

五、培训方式

受疫情影响,采取网上录播方式,随报随学,可在考试之前重复观看。

六、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是3月17日,考试时间2024年3月26日

七、费用

(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

    140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考核等费用)

(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

    140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考核等费用)

(三)物业项目负责人: 180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考核等费用)

八、联系电话

 010-63267986、63545966、63261161、51926861、63359355

九、证书优势:

1、响应安监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应对安全检查;

2、课程内容达到了安全法规培训要求,涉略安全管理岗位的各类知识;

3、北京市政府229号令要求持有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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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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