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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2 阅读量:57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或申请延续注册时需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为进一步落实好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促进一级造价工程师不断提升综合执业能力,增强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方便一级造价工程师更好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继续本着方便、实用的原则,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学员在线学习的学时证明,可作为完成继续教育的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取得资格证书,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人员;
2、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申请延续注册的人员。
二、学习流程
进入外施培训官网:www.waishipx.com,点击公告通知,查看继续教育通知并下载报名回执。或联系我培训中心招生人员,我们将为您开通学习课程。
010-63267986 13683604247 (同微信)张老师
010-63267986 13269175575 (同微信)谢老师
010-63359355 13810195907 (同微信)李老师
010-63545966 13718727796 (同微信)徐老师
010-63261161 18811353085 (同微信)贾老师
010-51926861 13811547580 (同微信)孟老师
提交材料:姓名、身份证号、本人有效手机号、注册证书电子版、资格证书电子版。
三、收费标准
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120学时。每年30学时,收费标准为300元/30学时。
四、证书样式
五、报名电话:010-63267986、63545966、63261161、51926861、63359355
北京市西城区外施建筑业职工培训中心
2024年3月11日